规章制度
一、实验员要加强四防(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事故)。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、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。
二、贵重仪器、危险药品(易燃品、易爆品、氧化剂、腐蚀品和毒害品),设专柜存放。
三、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,立即采取措施,及时处理,不得隐瞒,应及时报告学校保卫科,并保护好现场。
四、进行有毒、有害、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,应戴好防护手套、防护镜。
五、实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,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和吃食物。
六、学生实验结束后,实验员必须检查室内卫生、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、窗和不用的水、电、气路,并确保关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