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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评优奖励

【评优奖励办法】安徽省皖西中学“优秀团员”评选制度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2025/10/29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 一、评选条件

    “优秀团员”在符合合格团员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、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。

(二)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努力向党组织靠拢,主动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章、团章学习小组的学习。

(三)、自觉遵守团内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团的活动,出色完成团的工作任务,按时缴纳团费,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(四)、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,能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(五)、思想觉悟高,集体观念强,积极支持与帮助开展团的工作,在团员中享有较高威信。

(六)、见义智为,敢于与不良行为做斗争。

(七)、学习成绩优良,学业排名在本班中上水平以内,或有显著进步。

(八)、积极参加学校、团支部组织的各类科技、学习、文艺、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,并有突出表现,成绩优良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(一)、评选机构

班级考评小组:由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团支部干部、学生代表组成。

校级考评小组:由校长、副校长、政教处主任、团委书记、年级组长组成。

(二)、评选办法

1、“优秀团员”每学年评定二次。

2、“优秀团员”评选分为三个环节:一是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学习有关条件,经过学生提名和评议,推出人选;二是由班级考评小组给出综合评选意见;三是由校级考评小组审定。

3、市、省级“优秀团员”的推荐人选需报校长审批。

三、评选名额

(一)、“优秀团员”名额不限,按条件要求,据实评选。(名额参考: 每班占支部团员人数的30%)

(二)、市、省级“优秀团员”的评选名额按上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。

四、奖励

优秀团员可获得荣誉证书,并进行全校通报表彰。优秀团员名单由校团委归档备案。

五、本制度从2007年9月1日起试行,最终解释权为皖西中学团委。



皖西中学团委

二0一八年八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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