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务处
为贯彻“以人为本”的育人理念,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,为全校住宿生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,使得洗衣房能更好的为广大学生服务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1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早退,不无故缺勤,有事需提前半天请假。工作时间不迟到、不早退,严守职责,不擅离工作岗位。
2、洗衣房暂设于女生公寓一楼100室(学生心理生活辅导老师室),由学生心理辅导老师负责操作和管理,其他人员严禁擅自动用。
3、洗衣机等设备属学校财产,管理老师不得擅自拆换部件。洗衣机等设备属正常损坏,须及时报办公室维修,不得自行维修。人为原因损坏的,按价赔偿,情况严重的,按价双倍赔偿。
4、按时、保质完成清洗任务。洗衣要遵守操作规程,注意安全,做到开机时有人看守,离开时切断电源,并节约用水,节约能源和物资,严禁浪费,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违章操作机器,造成事故,责任自负。
5、洗衣房在洗涤过程中,不得造成学生物品损坏,否则必须照价赔偿。凡是有学生投诉的,学校在调查后将做相应处理,若情况属实,则处以每次5元的处罚,处罚从绩效工资中扣除。洗涤服务过程中,不得和学生发生矛盾。凡是发生矛盾的必须和解处理,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对当事人处以10元/次的罚款。
6、洗衣房不寄存衣物。衣物洗完后,请按管理老师告知的时间段及时取回,以免发生堆积;严禁衣物堆放逾期,更不得将衣物存放过夜。对因衣物逾期不取或存放过夜而发生缺失的,责任自负。在洗涤期间,因管理老师工作失误而导致的衣物缺失,由管理老师酌情赔偿。
7、认真、及时地做好洗衣房清洁卫生工作,保持地面和室内干净、空气流通以及设备完好。定期对洗衣机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。
8、学生洗衣收费实行登记入帐,管理老师按月将洗衣款交校团委。
9、衣物洗涤的范围:除去贵重衣物;除去贴身内衣内裤、袜子鞋类等;除去不可水洗的衣物;除去超重超体积的衣物;除去管理老师认为严重脏污不堪、污染环境、不卫生的其他衣物,其余均可洗涤。
10、衣物由各寝室长负责将送洗衣物集中装盆(盆上须标明寝室号),统一送洗、领回,洗涤前当面点清衣物,缴纳洗衣费并领取单据(标明衣物数量、颜色、质地等及领取时间)作为取衣凭证,管理老师需在衣物上做相应标记,以便混洗时区分。
11、洗衣房开放时间:
周一至周五:12:00——14:00、17:50——19:00、22:00——23:00;
周六: 12:00——14:00;
周日: 14:30——19:00、22:00——23:00
12、洗衣机主要面向住宿学生使用,实行收费管理,本着为学生服务的理念,学校依据非营利性标准,现将收费标准暂定如下(含烘干费用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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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物类型 |
单 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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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恤、衬衫类单上衣、裤类 |
0.5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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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装外衣、外裤类 |
1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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薄毛衣、保暖内衣类 |
1.5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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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仔衣、裤类 |
2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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厚毛衣等春秋装厚衣物 |
2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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棉衣、棉裤(含羽绒袄)类 |
4.5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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枕套 |
0.5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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床单 |
2元/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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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罩 |
3元/件 |
皖西中学
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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